2月19日,伊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铁成作讲话。
嘉荫、南岔生态环境局、环评法规科、水科、综合科、土壤自然科分别作工作交流发言。
2024年,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带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定位和绿色龙江、美丽伊春建设,高位推动、敢闯敢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近五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4次位列全省优秀序列,在市“四个体系”数字化管理平台年度考核84个市直部门排名第一。伊春市被确定为东北地区首个地市级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城市、全省首批开展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城市。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8.1%,同比升高0.6%,综合指数位于全省第3位。剔除环境本底,全市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0.9%(省定目标72.7%),无劣Ⅴ类水质断面,综合指数位于全省第3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聚焦市委提出的“两区四地五城”建设要求,实施“2争、4建、5行动”,即:争建美丽中国先行区,争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2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龙江先行区、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和“无废城市”“4个建设”,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环保督察利剑行动、监管执法雷霆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生态助企服务行动“5个行动”,做到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升上“守底线”,在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生态价值转换上“做贡献”,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出亮点”,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伊春。重点抓好十二个方面工作。
落实“2争”,争建美丽中国先行区,争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
推进“4个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持续扩大伊春生态日效应。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本底调查,组织开展第四届“伊春生态日”系列活动。深入推进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深入推进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聚焦推进美丽伊春建设,筑牢生态振兴发展,启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工作,启动“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推进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提升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梳理污染源排放清单、生态环境监测等数据,建立区域环境健康风险源信息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无废城市”从“建设”向“建成”过渡,全面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实施“5个行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并持续改善。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完成碳市场重点任务;打好碧水保卫战,实现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推进流域水质改善,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美丽河湖创建,提升水环境科学治理水平;打好净土保卫战,实现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统筹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管控。
实施环保督察利剑行动,有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按时限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督察整改成效。
实施监管执法雷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法治建设,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优化执法方式,深化比武练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
实施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强化环境应急。
实施生态助企服务行动,提升环境管理基础能力水平。提升绿色发展环保服务水平,提升资金项目储备支撑能力,推进生态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国家生态功能区现场核查指导,提升环境科技赋能,强化环境宣传。
同时,对加强队伍建设提出要求,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办公室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