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市场配置,降低企业成本,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现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涵
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
(一)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并由土地使用权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的供应方式。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
(二)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先租后让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三)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工业用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供应方式。
二、其他情况。各类供应方式均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相应的出让定价标准不应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取得流程与挂牌出让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