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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度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3:40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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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力推进,突破创新,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年初以来,在局党组统筹部署和高位推动下,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力推进,突破创新,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伊春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执法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法条、证据事实、处罚主体、裁量基准进行把关,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截至目前,本年度共对23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同步解读;年初至今,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5份,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报了1个文件的清理意见,配合市政府完成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工作,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别赴安徽省池州市、湖北省十堰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展修改立法调研,全面了解各市废弃食用菌包综合利用、污染防治先进做法及部门职责分工,为丰富我市防治条例提供方法路径。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规范事前公示制度。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等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度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共录入发放排污许可证101家企业,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录入执法人员32人,并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完成一单两库的建立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对100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出动200人次。严格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在生态环境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避免“一刀切”式执法。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每季度至少办理一件减免罚案件,做到理性执法明态度,文明执法传温度,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分别对黑龙江省汇晟米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与排污许可制度案等7个案件免予处罚。

(三)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20个行政许可事项、1个行政确认事项、3个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个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按照四级五十同工作要求认领、维护,推动省市县3级政务服务示范事项标准化管理,2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亲身体验政务服务和办理公共服务事项187次,发现问题12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助力全市经济整体运行好转,持续推动惠企政策20条措施落地见效,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县域经济等领域,通过现场解读、入企服务,向10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40家企业进行面对面宣讲,实现无差别、全覆盖宣传推送,为企业解决问题10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中,由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在三季度考核中排名全省第1名。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定印发了《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对于适用范围,“双案并处”工作流程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助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扎实开展。定期向公检法等部门征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收集汇总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筛选出可启动线索10条,积极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达成赔偿协议并对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已签署赔偿协议8件案件,赔偿金额共计20.46万元。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实行执法资格管理。现有通过执法证考试人员89人,已全部完成电子执法证的申领工作,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对电子执法证进行管理,做到持证上岗。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治理能力,组织签约律师参与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议、行政诉讼,并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提出指导性法律意见,在签署对外协议等重大事项中给予把关。我局签约律师参与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0次,参与行政诉讼1次,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提出专业意见2次。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业务能力水平,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要议题,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以学促进,增强党组班子法治素养,以上带下,提升全局依法执政水平;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业务专业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学习并通过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督学测试等多种学习活动巩固学习成效。年初至今,共组织开展会前学法18次;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历时2天,共50余人参训,集中对新考录公务员及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执法培训,进行现场执法教学及队列训练,增强执法人员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能力。着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我局通过“伊春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大练兵信息,增强宣传力度,年初至今,累计共报送35篇,被省厅采纳6篇,2篇稿件入选全省系统好新闻;收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并形成典型案例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年初至今,共向省厅报送11篇典型案例,被采纳4篇;坚持通过每日一题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在全省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中,伊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获得团体三等奖,1人获得个人二等奖,1人获得个人三等奖。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将法治建设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着力构建普法工作大格局。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力量,推动八五普法任务圆满完成。用好党组会会前学法、业务大讲堂等载体,对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持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

(二)推动立法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保持下位法与上位法的高度一致。开展《伊春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将调研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效能。持续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作风,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位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工作机制落实落靠,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避免“一刀切”式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四)持续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落实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和工作任务的三个转变工作思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感受度和满意度。主动开展帮扶指导工作,用好领导包联、惠企政策宣讲等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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