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深化水利普法,坚持以法治水,着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水法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的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调整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伊春市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法治学习7次,举办和参与法治水利建设有关培训10余次,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更好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履行审批职能,切实推进行政审批等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百余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税务审批改革。按照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等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示。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伊春市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对涉及水利部门的执法对象抽查事项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增补对象名录库,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完善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管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2023年末全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并在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中录入,做到检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伊春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伊春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伊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伊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伊春市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伊春市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完成了2023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伊春市水利建设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对水利建设领域展开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新一轮取水情况排查,对19家取水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动态更新台账。开展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问题846个,已全部销号。市水务局对违法取水立案19起,已全部结案并追缴水资源费。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为载体,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在局楼内设立了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今年以来,未接到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北斗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学习。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开展观看视频讲座和集体学习。三是组织开展了多项主题宣传。围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活动主题,制定下发了《伊春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伊水发〔2023〕12号),对全市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3月22日,利用媒体、网站等新媒体宣传节水知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机构不健全,特别是新设立的各县区,执法机构有名无实,执法人员少,难以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查处。个别水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装备差,没有专用执法记录仪,取证设备落后。二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行力,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目标管理,对标市委法治建设考核目标,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务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任务。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