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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5:14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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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进林草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加快推进全市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林草湿资源,建设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督管理

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伊春市2023年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林长办发〔20236号),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破坏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截至年末,专项行动已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46起。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制定并下发了《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由分管局长带头抓落实,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将普法责任制落实落靠,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日”“全民义务植树节”“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53000余份,宣传横幅280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2000余份、野生动物应急防范手册300册,深入乡镇、街道,将分发传单、张贴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传统宣传形式与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宣传方式相结合提高了人们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执法力量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通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黑龙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全局共35名持证执法人员,其中,2023年新考行政执法证件10人,已按照要求注册电子执法证件。二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五期“林草业务大讲堂”,在各业务科室间创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筑牢理论知识基础,从更高的层面拓展知识维度,扩大思想格局,理论联系实际,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组织开展2023年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我局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案卷13件,本年度我局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从评查结果来看,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未发现自行设立审批事项或变相以许可方式实施其他权利事项情况。一是执法主体合法,各执法部门均具有行政许可权力,符合法定权限。二是许可事项和使用法律依据合法,各部门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属于依法设定并经设定机关确认的现行有效的事项,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严格履行立法职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计划》,研究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落实市人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的起草、调研,听证等相关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完善,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审核、市委常委会审查、人大一次、二次审议后,最终通过省人大法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核同意,圆满完成立法工作。《条例》于202311日正式施行,在法律层面对红松保护做出明确规定,使红松保护行为有章可循,对红松保护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法定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通过主动与上级部门业务处室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市、县两级林草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信息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做好事后公示。执法检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执法记录仪14台,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三是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记录入卷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2023年“领导小组”组织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明确“鹤伊高速公路征用林地补偿费用”和“嘉荫县和汤旺县辖区内野生动物损害赔偿”相关事宜。法治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相关各科室负责人集体讨论,形成统一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推进建立“四张清单”制度

按照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要求,展开柔性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下发《全市林草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1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7,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项。通过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畅通监督的渠道。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202315市林草局与执法支队签署行政执法委托书,赋予执法支队查处各类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案件权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受委托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受委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案件;完成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推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按照省林草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黑林草规〔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伊春市林草局关于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要求全局行政执法科室以基准为基础,细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更是欠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我市存在行政区域和林业施业区重叠等情况,加之森林公安转隶,使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难度增大,对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震慑力度有所降低。

(二)执法装备、基础设备、执法经费等保障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执法工作经费紧张,执法信息收集处理手段落后,执法方式比较落后,执法手段比较单一,缺少先进的执法取证仪器,给林业草原行政案件查处带来一定困难。

(三)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普遍无法律职业资格工作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在法制审核方面是薄弱环节。

四、推进法治工作建议

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对林草部门履职要求逐步提高,林草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在对经法院判决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决的案件植被恢复过程中,存在法院判决书内未写明对被告人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进行追缴的情况,给林草主管部门再后续履行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增加了困难,可能造成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延误的问题,需要逐步加强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培养遵纪守法队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制度,压实纪律和法治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忠诚担当的林业干部队伍,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林草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确保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系统化、法制化。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林草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森林公安转隶后的林草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对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培养业务能力过硬的执法队伍。增强外脑援助,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林草行政执法职责边界,确保林草执法开展有序。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林长制工作,继续开展“法律七进”“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活动,普及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爱林护林意识,结合各种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林草宣传阵地,通过公众号文章、抖音视频等丰富宣传形式,探索推广互动式、个性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实行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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