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奋力推动伊春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伊春市司法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思想根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统筹推进法治伊春建设,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30余次。定期研判分析法治考核情况,倒逼相关部门、县(市)区责任落实,全市1530名领导干部完成年度述法。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铁力市荣获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打造“1+4+N”法治督察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督察人才库”,入库督察员60人,对全市10个县(市)区实施综合性督察和专项督察。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编制公开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修改1次,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履行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完成对《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伊春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年初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合同23份、会议纪要28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51份,有力保障政府决策依法合规。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办理各部门咨询答复1123件,组织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全市废止52件。实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组织专题培训10场次,累计培训人员600余人。完成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三)监督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在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共发现问题37个,约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9人,行政执法人员31人,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6份、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转办函11份,办结省司法厅转办案件7件,查处省司法厅实地督查线索4个。建立执法监督与专项巡察联动机制,与市委巡察办密切协作配合,将行政执法监督融入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对三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驻在式”监督检查,发现执法问题41项,依职权向市委巡察办移交问题34项,同时向三个部门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提出执法监督意见12条。多角度创新优化执法监督模式,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2个,选聘监督员60名。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共同为民企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四)有效化解争议,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监督和应诉工作,接待处理行政复议事项137件,立案88件,已审结78件,实质性化解70件。扎实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纠纷19331次,调解纠纷22374件,调解成功21345件,调解成功率95.4%。铁力市人民调解员王富斌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3篇人民调解案例被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库收录,数量居全省前列。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分别被法治日报、法治网、新华社客户端、中新网、黑龙江网等新闻媒体刊发,新华社客户端点击量达200万次。凝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强大合力,开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治理工作新模式,探索“就地解决”向“深耕兼治”的解纷路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综治中心联合建立诉源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员+网格员+人民法官”社会矛盾化解新模式,把全市2508名专职网格员纳入调解员队伍,进行了调解培训,全市568个调解组织、2194名调解员全面入驻诉源治理网格化平台,开展在线调解。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实现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县两级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有效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
(五)坚持法治为民,法律服务增进民生福祉。出台《伊春市司法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律师行业为服务主体,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团、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律师服务团,组织律师服务团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21次,解决问题134件,有效提升在伊企业经营发展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出台《伊春市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定》,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专门窗口”,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积极推行“一证即办”公证服务模式。推动4项公证“一证即办”2日办结,累计提供“一证即办”公证服务149件。推出“公证+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公证+认证”双事联办、“公证+二手房带押过户”、“身后一件事”等便民服务。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生·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为残疾人办实事、为退役军人办实事”等系列活动,成立了我省首家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了贴心的“林都法援”品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伊春仲裁委员会,填补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仲裁工作的空白,为伊春涉企商事案件提供更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建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37个。指导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在景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在嘉荫县建立伊春市嘉荫边民互市贸易商事调解中心,更好地服务边民互市贸易高质量发展。
(六)提升普法质效,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大箐山县小白村被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083名,提前完成每村3名法律明白人目标,铁力市“法律明白人”滕亚成被评选为全省“最美法律明白人”;普法微视频《最好的法官》获得全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微动漫、短视频创作大赛一等奖;铁力市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候选城市。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线上学习活动人数超6.4万人次,参与率达到100%,在全省持续排名第一。把普法与生态保护、全域旅游、边境维稳相结合,打造“1+3+N”特色普法模式,培养形成了“林都普法行法治润万家”“凝聚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法律明白人普法典”“做民企法治保障者”“林秀伊春无法不美”“中国宪法边疆行”“法治光辉耀林都”等一批特色普法品牌,相关活动信息被新华社、人民网、法治日报、黑龙江电视台、平安龙江建设等26家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仅新华社阅读量就超过500余万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暨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对5家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调解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且大多身兼数职,调解主动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形式还需继续创新,法治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部分执法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识不高;三是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不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公益性还没有得到普遍显现。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以统筹推进法治伊春建设、全力护航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法律服务需求为抓手,坚定信心,担当作为,推进法治伊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是聚焦法治伊春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地。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动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跟踪督察《伊春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持续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目标考核工作和年度述法工作,推动法治伊春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二是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质效。以推动新设立的伊春仲裁委员会高质量运行为切入点,立足伊春“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重点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民商事仲裁工作。积极跟进完善涉及绿色发展、生态环保、重大项目、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机制建设,主动对接、积极配合省林业厅、东北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组建专家队伍,争取在全省率先成立伊春生态环境仲裁院。继续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增强行政执法效能。编制落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奋争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市政府事务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宗旨,落实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科学编制实施《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法规制度供给,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四是聚焦人民群众福祉,强化法律服务建设。在优化法律服务上发挥创造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驻12345热线平台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优势作用,探索实施平台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法律服务的条块限制,构建起互通互办一站式法律服务新版图,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五是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以打造124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推动诉源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实施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层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衔接工作机制,有力有效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资源,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伊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