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落实落靠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党组会前学法,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制定印发了《伊春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利用“业务大讲堂”开展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干部的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15次以上。
(二)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自然资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政商沙龙”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以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金林区、经开区等企业进行现场办公,针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对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解读,帮助企业解决规划、用地等方面难点、堵点,助力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已开展相关活动10次。
(三)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领政务服务事项208项,办理时限、流程、所需材料及依据等全部按照要求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内设法制审核机构,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等相关要求,凡重大执法案件都需法制审核,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要求,认真执行相关程序,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充分考虑法定情节,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以党组会前学法形式,学习了《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非必要不制定、程序不完备不审查、未通过合法性审查不上会。根据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文件9件,清理已失效文件2件。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以身作则,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制定了《伊春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宣传内设科室责任分工,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册2000余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一是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还不够强,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建立;二是对群众直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较少,宣传方式不够灵活,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高。对于这些不足,将今后的工作加以改善。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精心部署法治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积极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4年初,以党组前学法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战线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领导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伊春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二)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0次,同时还通过“学习强国”“法治教育网”等多种途径开展网上自学,不断强化自身学法用法能力。
(三)推进法治与业务相融合。进一步完善了《中共伊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工作制度》《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年休假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运用法治思维,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组织召开了13次局技术审查会,研究讨论空详规划、重大项目选址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等事项,要求在项目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确保业务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障合法性、有效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尽职尽责,扎实工作。
(二)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主要抓手,协调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工作,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体系建设。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体系,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