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积极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法律法规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收听收看、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走深走实。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成为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以上率下,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制定了《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知识及案例解析培训,提高医保队伍法治素质。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职能职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在医保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落实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同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1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在平台上传执法行为案件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黑龙江新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执法干部的法律咨询作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年共咨询各类法律事项4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3份。
(三)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医保服务“六进、“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我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宣传栏、LED显示屏、定点医药机构等多个宣传阵地和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医保系统政策、法规。一是普法宣教与政策解读相结合。制定印发《伊春市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方案》,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措施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2024年共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海报10万余份,通过大屏幕、公众号轮番播放4集“欺诈骗保”宣传短视频,用实际案例解读《条例》有关规定。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深入梳理全局已开展医保经办业务,逐一规范精简后的各项经办业务工作流程,建立医疗保障权责清单,加强政务公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力打通办事“难点”“堵点”,切实把医保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提升医保为民服务成色。同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及时做好有关文件的清理和废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19年至今我局制定并备案规范性文件13件,以政府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1件;市级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2件;市委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无废止。三是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发挥自我管理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诚实守信和强化自我约束,从源头把控医保基金安全;2024年,我局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医务人员、行业专家、参保群众等范围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建立了《伊春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健全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很多不足和短板。一是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有待加强。虽然我们在法治学习教育上做了很多,但是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学的还不深、内容不够丰富,学习形式还不够多样;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方面思考不够,办法、措施不够有力。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大。抓业务工作多,对推进法治建设安排布置的多,全面了解把握法治建设较少,特别是在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上有差距,在落细落小抓落实上有差距。三是法治学习宣传培训还需加强。法治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主要局限于与医保人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存在“偏科”现象,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还有差距。法治教育形式还不够灵活,主要是会议学习和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条文,缺少生动案例,宣传教育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5年度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打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医保队伍。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医保干部法治思维。加强局领导班子在法治医保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医疗保障领域法规政策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营造自觉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同时,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医疗保障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切实携手推进医疗保障整体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履行医保行政执法工作职能职责,梳理医保行政执法依据,逐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更新行政执法队伍,为开展医保执法工作奠定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医保行政执法依据,逐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升智能监管水平。
(三)创新媒体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在每年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充分运用微信群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规政策,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