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落实《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伊春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高质效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统筹谋划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一是研究制定《伊春市国资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普法内容。二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市国资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年无违纪问题发生。四是党的建设系统推进。实施直属企业党组织向市国资局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文件,助推直属企业党组织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的互融互促格局。五是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从严抓好分管领域执规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能力。2024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内法规专题研讨会1次,组织党内法规专题测试1次。六是述法述职,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述职报告,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工作思维,推进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开展国资监管工作。一是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动态调整2023年版《伊春市国资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定监管边界,突出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提高国资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打造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指导所监管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以自查、摸底为基础,9月印发《关于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责任主体、三项重点、运行机制三方面对监管企业如何开展合规管理提供指导,要求我市监管企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三是做好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成《伊春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立项和前置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等相关工作。四是依法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梳理2023年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涉企政策文件5件,梳理研判后向市政府请示废止文件3件。按照伊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水平。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普法到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深化改革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会前学法等各类学习的重点内容。常态化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深入学习国资国企相关业务法规,重点学习了新修订《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组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13次,业务大讲堂11次,局长专题讲《公司法》1次,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传片,组织专题测试2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二是积极参与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3月参加全市“林都普法行 法治润万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宣传活动,展出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宣传板2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解读宣传单200余张。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经市委、市政府会议通过,印发《伊春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明确十一项54条主体任务。二是指导监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印发实施《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切实指导企业认清主业,厘清主业功能和标准。三是积极推进修订公司章程。多次组织伊春森工集团及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对《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订稿)》进行逐条讨论和修改。7月5日,市政府十五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讨论稿),并报请省政府审批。9月4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修订后的伊春森工集团公司章程。四是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印发实施《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推进落实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取消外派监事会涉及的公司变更登记工作;2025年3月前撤销内设监事会和监事、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公开预、决算经费收支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包括部门职责、政策法规、举报投诉等相关信息。回复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说明2件,回复本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件。优化政务公开政策性文件信息形式,发布产权科《企业资产出租事项工作流程图》。六是行政复议工作。1-3月期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分别做出《行政复议答复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各一份。
(二)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加强各类风险防范。一是实时监测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营业总收入、资产负债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企业经营运行存在问题,切实增强前瞻性和针对性。二是对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负债率超过65%的部分企业,下达《提醒书》,持续打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卫战”。三是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督查工作,各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后,联合市政中心、伊春森工集团实地抽查6户企业,发现问题23项,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四是防范信访稳定风险。协调配合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析研判职工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科学运行信访维稳考核机制,完成对森工集团、市建公司2户企业2023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信访维稳指标考核工作。五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紧盯源头管控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一是聘请兼职法律顾问1名,协助我局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有效规避防范各类风险发挥作用。二是专题培训情况。组织新《公司法》专题培训两次,局机关、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铁力市、嘉荫县国资监管机构、17户监管企业,60余人次参加省国资委和市国资局举办的新修订《公司法》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对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理解运用。按省国资委工作要求,组织森工集团相关部门参加涉外法治讲堂学习两期。5月、10月分别参加市信联办组织信访法治化建设培训两期,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助推企业信访矛盾化解,加大依法处理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双丰热电联产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聘请专业性强、资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清算、财务审计,对庆安鑫利达米业公司资产投入进行评估。推进伊春森工集团实施法拍购回36%股权。二是持续推动解决独生子女奖励补助政策兑现历史遗留问题,及时督促兑现主体完成资金兑现工作,2021年至今推动解决了近14万人次独生子女费兑现工作。
(五)认真落实职责任务。一是反邪教工作。按相关管理部门工作要求,督促16户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梳理排查报送工作。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在网站公开市国资局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如期完成填报法治督察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二是所监管企业涉及行业领域比较多,对法治建设要求能力较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检查较少,指导企业法治建设力度小;三是大部分国有企业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
(二)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践举措。依据出资人职责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三)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科学运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靠。加强完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在推进构建更完善的国资系统法治规范体系,推进国资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中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有效便捷的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载体,不断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内容,全面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互动性。
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