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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08:57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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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求,现公布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2025年,在局党组的统筹部署与高位推动下,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法治根基。

(一)规范行政决策流程。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伊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落实三级审查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年完成20个案件的法制审核,召开重大案件讨论会议8次,出具重大案件法制审核意见3份,移送强制执行案件9个,依申请组织召开听证会议2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完成 4 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签约律师全程参与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行政诉讼等工作,为行政复议、对外协议签署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支撑。全年参与案件集体讨论会议8次。

(二)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及执法人员资格、“双随机、一公开” 事项清单,事后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建立包含51家排污许可企业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42名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人员库,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完成 “一单两库” 建设,全年组织对9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严格适用“四张清单”制度。在生态环境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避免“一刀切”式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对1个案件作出免予处罚决定。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是每月向林草、住建等部门发送线索征集函,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明确的十个线索渠道摸排案件线索;及时核实生态环境部下发线索,全年移交线索7件,其中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签署赔偿协议1件,3件因显著轻微终止索赔,结案率达100%。二是完成“3.28”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替代修复项目,通过序时推进资金拨付、签订合作协议、召开推进会议、招投标并制发实施方案、推进补种复绿等环节,确保修复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完成省委深改委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强化部门联动等方式,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档案。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完成《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两次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审议及省人大会议审议,条例于2025121日正式施行。实施“生态助企”服务行动。制发《伊春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生态助企服务行动工作实施计划》,实现各县域、开发区宣传全覆盖,一对一服务市场主体45家,解决企业问题诉求33个,收到企业感谢信1封,锦旗3个,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典型案例3个。出台《伊春市生态环境领域审批事项一局通办工作方案(试行)》,组织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业务骨干,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环保服务。已为伊美区绿源医疗废物处理厂等2家企业通办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表,企业送来了表扬信与锦旗。

(四)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严格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增考录执法人员28人,均完成电子执法证申领,按照《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实现持证上岗。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年立案20件,下达行政处罚18件,罚款金额318.48万元,全部实现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四书同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每月开展案卷评查,对3家派出机构开展执法稽查,我局规范涉企检查的三项措施被《中国环境报》刊载。强化人员培训,对20名新入职执法人员实行轮岗培训,全系统开展集中培训6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议题,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以党组班子学法带动全局依法执政水平提升。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业务专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以《坚守执法为民初心 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以高水平执法护航伊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题授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通过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督学测试等多种形式巩固学习成效,全年开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19次,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生态环境大讲堂推动学习6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在生态环境治理重点任务中,将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的衔接不够紧密,法治思维在破解复杂环境问题、防范执法风险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是基层执法能力均衡性有待提升。虽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多轮培训,但县(市)区基层执法队伍在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规范制作执法案卷、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能力存在差异,部分基层执法人员面对新型环境违法行为时,专业判断和处置能力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着力构建法治建设工作大格局。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力量,推动普法任务落地见效。待生态环境保护法典出台后,将其列为普法宣传核心内容,以党组会会前学法、业务大讲堂为重要载体,分层分类开展全系统专题培训,推动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法典立法精神、核心条款与实践要求。拓宽普法渠道,丰富群众参与互动的普法形式,多场景、常态化开展法典解读,推动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全力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推行“亮码入企”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审批程序、线上流程,严守工作时限,及时维护更新数据。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强化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精准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落实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工作任务 “三个转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感受度和满意度。主动开展企业帮扶指导,用好领导包联、惠企政策宣讲等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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