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市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及2026年工作初步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水利一体建设,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法治建设根基更加坚实。一是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文章97篇。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全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49部,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持续增强。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2025年度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制发《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细化分解25项年度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审议干部任用、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34项,确保决策民主、程序合规、结果透明。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年内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运用,全面落实《黑龙江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3年版)》,全年未发生因裁量不当引发的行政争议。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制度,全年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处理轻微水事违法行为8起。积极参与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保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年内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执法,全市立案24件,罚款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万元,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三是提升行政监管效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六公示”制度,明确15项检查事项。推进双随机“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5次,完成率、公示率均达100%。完善河湖领域司法协作机制,加大河湖领域法治联合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制定《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市、县两级自评自查案卷32件,提出并落实整改建议15项,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能力提升。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6名新入职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先后组织158人次执法骨干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等举办的专业培训,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水行政执法队伍。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更加优质高效。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程序及时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依法承接政务服务事项235项,梳理负面清单2项,实现行政备案数字化管理。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提升行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以集中宣传、特色活动、“五进”走访和重点领域座谈访谈等方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涉企政策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政商沙龙”活动,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推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累计解决企业涉水诉求200余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重点解决市场主体关切涉水问题,协助5家企业高效办结取水许可,33项涉水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咨询答复准确率达100%,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四是排查化解涉水矛盾纠纷。制定《关于破坏水利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市水务局公众号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深入各县(市)区对涉水领域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全年办理信访问题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有效保障水务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五是抓实政务诚信建设。将全市1055个取水户全部纳入信用监管范围,以农村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利安全生产为重点监管领域,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监管针对性。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务诚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务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构建完善政务信用记录制度。
(四)深化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市水务局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系列主题活动,推动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完成“八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二是开展集中普法。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开展节水五进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获得“奇妙节水课”荣誉证书1758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普法覆盖面持续拓宽,全民护水意识全面提高,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五)健全矛盾化解体系,水事秩序持续向好。一是健全预防和调处化解水事纠纷体系。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完善水事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二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功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坚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文书。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在复杂水事矛盾化解监管等方面,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有待优化。水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均衡,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水务执法工作需求,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仍需完善,联合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2026年度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法治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常态化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会会前学法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核心的常态化学法机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强化法治意识。二是系统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水务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和业务技能比武,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治水务大讲堂”活动,提升培训针对性。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坚持“办一案、复盘一案、提升一案”,对已办结的水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复盘分析,梳理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深入剖析办案过程中的亮点做法与不足,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完善水利监管体系。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聚焦水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制定完善《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为依法行政、规范监管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二是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河湖“清四乱”等常态化监管工作,全年抽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露头就打、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三是深化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等清单制度,推广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持续规范涉企执法。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一是构建“全域普法”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宣传向乡村、社区等延伸,在每个县(市)区建立“基层普法联络点”,配备普法联络员,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在执法现场开展“说理式执法”,同步宣传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二是紧扣关键宣传节点。持续聚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涉水法律法规、普及节水护水知识,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性。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开展“送法进基层”系列活动,抓好重点群体普法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伊春市水务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