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保障“三农”中心工作,统筹抓好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农业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和群众的利益
一是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统筹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强化种业监管、农资打假、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加强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动物防检疫等日常执法,推动各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主体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19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18家,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24起,罚款10.4万余元,通过行刑移交案件(线索)5起。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活动。完善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单两库”(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检查项目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则。统筹制定本年度农业农村领域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跨部门联合检查要求发起联合抽查任务,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配合,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屠宰等为重点,开展联合检查37次,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精准性。
(二)强化素质提升,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在完成20学时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基础上,完成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在岗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20场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6场次。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按时完成《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填报工作。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采取县(市)推荐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12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向省厅择优报送处罚案卷2本。
(三)强化制度保障,全面提高依法监督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重点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公平竞争政策、营商环境政策、经济政策等规定相抵触或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6件。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内容,在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包容审慎监管内容等进行了公示公开,全年公开28项内容,依申请公开9件,办结率100%。 三是健全新型执法机制。制定涉企检查计划,规范“亮码入企”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制定涉企行政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互联网+监管”日常监管活动共22场次。
(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施高效便民服务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五十同”工作,推进事项“应进必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51项。实现全部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年办理行政审批6件。二是畅通群众维权通道。提升“12345”热线质效,坚持“有诉必接、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服务为民”的理念,严格落实处置时间要求,确保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5年办结“12345”热线35件,满意率为100%。
(五)强化法制宣传,不断优化依法治农的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市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聚焦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工作着力点。以宪法进农村、农民丰收节、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执法大练兵、高素质农民培训、田间学校、惠企利民政策下乡等活动为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全年组织普法活动15场次、发布普法信息100条以上、发放资料1万册以上、惠及群众及农民群众2万人次以上。二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75户,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205个行政村,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建立“一对一”培育台账,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风险源头,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规范执法制度不全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个别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公示等方面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宣传手段单一。涉农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不够多样化,农村普法宣传工作比较单一,创新形式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会议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党组年度工作安排,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1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开展交流研讨8次,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在2025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25年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3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梳理确认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互联网+行政许可”“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四级五十同”标准化水平,不断优化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事项的办事流程和功能,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数字政府事项管理中心有关事项办理的流程节点、审批时限、办理环节、“跑动”次数和申请材料等要素。
(二)加大农业行政执法监督。针对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随机抽查和情况通报,评选优秀案卷。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加大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力度,有效防范行政处罚决策的法律风险。
(三)增强普法宣传实效。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规划,做好农村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品牌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律文化进村入户,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扩大农业农村普法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