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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4:54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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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科学决策、营商环境优化、执法质量提升三大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为伊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强化定期学法,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建设的关键抓手,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场监管领域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通过会前学法、每日一学、专题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方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

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体系,明确其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诉讼代理等工作中的职责。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原则,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市局凡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先经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实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加强公职律师培养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考取公职律师资格,目前全局共有公职律师4名,全程参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工作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制发《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5份文件审核11份次,其中4份不属于规范性文件,1份属于规范性文件符合审核要件已出具审核表,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现存规范性文件全覆盖梳理,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内容,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工作,已废止规范性文件1份,拟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清理意见已上报。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公平竞争工作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审查范围覆盖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等各个环节,印发《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25年反垄断工作要点>实施方案》《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修订《伊春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办法》《伊春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推动审查程序标准化、透明化,确保政策制定不偏离公平竞争轨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增政策措施86件,会审55件,坚决防止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出台。

(二)推进落实法律法规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优化公司登记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压缩登记办理时限至0.5个工作日内。进一步推进依法按期认缴工作,印发《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关于落实深化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规范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期限,稳步推进存量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指导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建立注册资本或出资期限明显异常《伊春市综合研判台账》,注册资本畸高7户,认缴期限过长473户,通过走访、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台账内公司沟通联系,逐户宣讲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其完成调整。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明确“执法规范、质量过硬、效能提升”三大目标,聚焦执法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标准等突出问题开展自查。修订完善《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流程规定》,其中明确细化法制审核具体范围、标准与操作要求,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执法办案全流程,通过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把审核关口,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结合伊春实际制定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内容约21万字,涵盖了72部法律规范,367条裁量基准,根据法律的立改废等情况对处罚裁量保持动态调整和修改。对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细化裁量标准,明确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杜绝“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现象。制定《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和《伊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

(三)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适时调整四项清单内容。秉持“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充分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全年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案件89件,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行“柔性执法”模式,通过行政指导、提醒告诫、约谈警示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有效化解市场风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四)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执法力度

坚守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聚焦监管薄弱环节,坚持问题靶向施治,逐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食品生产、批发等“源头”为重点,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农村供货的食品批发单位、农村大集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资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管理、进货查验、食品贮存、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情况,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1062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及不足153个,行政处罚67起,罚没款0.5668万元,有效规范了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共在乡镇农村地区抽检967批次。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墙体材料、燃气用品、儿童及学生用品、消防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聚焦市场竞争突出问题,开展了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殡葬、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加强商业秘密、商业标识保护。聚焦平台经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针对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旅游、外卖等贴近百姓生活的行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规范市场促销活动,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主体913家次。办结案件12起,罚没款100万元。

(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坚持以法治监管为导向,以《黑龙江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业一查”事项清单暨部门联查事项清单(第四版)》为依据,以事项“能合尽合”部门“能联尽联”为支撑,全力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无故打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工作目标。年初统筹市县两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联查计划,实施差异化、精准性、靶向性监管,释放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共制定联查计划410项,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计划362项,应用率占比88.3%,同比2024年应用率占比提升11.4个百分点。

(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完成2025年新入职9名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线上学习培训,本年度行政执法证市本级通过率100%。对执法证件实现动态化管理,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共申请执法证申领10次、执法证注销5次。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创新举措,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制度供给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公平竞争保护力度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精准性和公信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伊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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