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规划管理法制化,提高公众对规划参与和监督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具体要求,现将《金山屯区III片区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在中国·伊春网站向社会公告,望广大市民、关注、关心伊春城市建设的朋友积极参与,登陆我们的网站,解读规划方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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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单位: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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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金山屯区III片区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方案
一、用地基本情况
规划拟调整地块位于黑龙江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花园街南侧、沿河街北侧、通达路东侧、通河路西侧。其中,局部调整地块原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二、规划调整理由
本地块控详大部分规划用地未进行开发建设,为提高金林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保障城镇人身、经济安全,拟在该地块建设金林区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拟建项目所对应的《金山屯区III片区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三十二条第四款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之规定,拟调整地块不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地块进行调整。
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原控详用地性质采用的是GBJ137-90标准,本次调整控详用地性质更新为GBJ137-2011标准。
2.原规划B-03-01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性质(R21),本次B-03-01地块拆分为B-03-01地块及B-03-03地块,其中B-03-01地块仍为二类住宅用地(R21),B-03-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消防用地(U31),地块指标相应进行调整。
3.控详名称由原规划的金山屯区III片区B地块调整为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III片区B地块。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四、附图
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金山屯区III片区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图
金山屯区III片区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