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规划管理法制化,提高公众对规划参与和监督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具体要求,现将《金山屯区II片区H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在中国·伊春网站向社会公告,望广大市民、关注、关心伊春城市建设的朋友积极参与,登陆我们的网站,解读规划方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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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时间:2022年2月11日 至 2022年3月24日
三、联系单位: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四、地址:伊美区林都大街4号
五、邮编:153000
六、电话:0458-3906336
七、联系人:倪向楠、达片
八、E-mail:jishuke2019@163.com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1日
《金山屯区II片区H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方案
一、用地基本情况
规划拟调整地块位于金林区金山屯镇西南部,商业街南侧、通达路西侧、金峰路东侧、沿河街北侧,总用地面积为782651.93平方米。其中,局部调整地块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供热用地、坑塘沟渠、旅馆用地等。
二、规划调整理由
为提升城区疫情防控能力,提高城区养老服务水平,金林区拟在该地块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养结合养老院建设项目。为保障上述项目顺利实施,拟对金山屯区II片区H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三十二条第四款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之规定,拟调整地块不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地块进行调整。
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原控详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采用的是GBJ137-90标准,本次调整控详规划用地性质采用的是GB50137-2011标准。
2.原规划H-01-07地块防护绿地(G2)和H-01-08地块供热设施用地(U14)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3.原规划H-01-09地块水域(E1)和H-01-1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部分调整为卫生防疫用地(A52)和社会福利用地(A6)。
4.原规划H-01-04地块商业用地(C21)和H-01-05地块街头绿地(G12)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5.河道管理范围(城市蓝线)结合区水务部门提供的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相应调整。
6.部分地块规划指标进行相应完善。
7.控详名称由原来的金山屯区Ⅱ片区H地块调整为金林区金山屯Ⅱ片区H地块。
8.以上调整各地块面积和指标的变化详见附图。
四、附图
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图1: 金山屯区II片区H地块控规原图
图2:金林区金山屯II片区H地块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