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发〔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伊春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十五届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伊春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把握新发展阶段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第一个五年,是伊春市“三大改革”带来体制机制重塑后的第一个五年,为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能力、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伊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进一步提升认识,把握形势,以新站位引领事业新发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方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顺利完成第一轮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伊春市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24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商标申请量7301件,商标注册量5455件;截至2020年年底,有效注册商标数达到7550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3件,累计拥有地理标志商标5件;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累计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全省占比13.7%。全市专利总授权量为1203件,其中,发明专利30件,实用新型专利647件,外观设计专利526件。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累计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6家,全省占比 10%。省级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1家,6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拥有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学校3所。帮助我市一户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抵押,获得质押融资贷款3000万元,实现零的突破,在全省融资额最高。1户市场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被评为第五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成为我省第四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10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司法局共同设立伊春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商标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挑选8名业务骨干作为调解员,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与法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动全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入崭新发展阶段。充分发挥伊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铁拳”“清源”“净网”等专项行动,在全市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打假侵权社会整体合力。
“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0起;全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版权违法案件1起;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查处生产经营种子违法案件2起;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5件,审结65件,结案率100%,已结案件调解、撤诉率67.70%。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引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两家事务所签订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项目服务合同。服务全省“百大项目”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与省知识产权局及东北林业大学共同深入企业,宣讲《黑龙江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与企业对接分析评议项目,加快企业科技创新步伐。
(二)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实质是以经济与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国际形势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渐趋复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和激励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经济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长远谋划、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明确思路和行动指南。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迎来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期。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创新发展活力,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林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十三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在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力度和运用效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知识产权对创新引领和经济竞争力提升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亟待在“十四五”期间解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战略,将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推动伊春经济提档升级的重要途径,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知识产权助推伊春特色经济发展为目标,健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体系,为实现林都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速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催生新发展动能,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强化保护。聚集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需求,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率,优化保护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全社会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质量优先。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把提升质量和效益贯穿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的全过程,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支撑引领全市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坚持发挥优势。以生态旅游、新能源、北药开发和森林食品等增长空间巨大、亟待提供科技支撑的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促进转化运用,为加快形成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持。
(三)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全社会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伊春特色经济发展中进行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创新发展。
“十四五”伊春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20年基期值 | 2025年预期值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0.42 | 0.73 |
有效注册商标数量(件) | 7550 | 11000 |
著作权登记数量(件) | 24 | 100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件) | 5 | 7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件) | 10 | 12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家) | 6 | 7 |
省级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数量(家) | 1 | 2 |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 100 | 100 |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以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统一指挥、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的联动机制。
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增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检察、法院等工作的协作配合,细化知识产权案件专项衔接制度。发挥监督职能,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畅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渠道。
完善司法审判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及行政诉讼程序的审级管辖与“三合一”改革不匹配问题。逐步建立“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管辖,对涉及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引导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及时化解行业知识产权矛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维权援助工作站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过程中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强民事司法保护。严格执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高额赔偿惩罚。优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裁判文书样式。探索建立便于当事人举证、减轻当事人负担的证据采信标准,依法运用证据保全制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依法采取行为保全、制裁妨害诉讼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侵权。
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领域整体态势,开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经验交流,定期通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探索知识产权严重侵害社会行为的公益诉讼。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发挥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调解和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案件的行政执法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执法,严厉查处电商平台、展会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恶劣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等行为监管与执法保护。打击出版物市场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生产和销售行为。
强化知识产权领域诚信监管。加大对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的协调合作,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要环节。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公示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名单,把失信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
(四)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媒介和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等形式,逐步培养广大农民对品种权意识,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对侵犯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引导现代新型农业、林草业经营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运用。
专栏1 现代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调研新业态新领域创新的特点和需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针对此类创新成果的保护新模式。加强对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领域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对大型网站的著作权监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责任,加快网络平台版权审核规范体系建设,执行“通知-删除”等必要规则,停止侵权信息传播。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协作相关工作机制,提高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水平和能力。
加强林区特色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围绕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小兴安岭环境、森林、土地等特色资源优势,按照“打生态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思路,大力扶持食用菌、山野果、山野菜、保健食品、生态饮品等森林食品业发展,全力打造“森林食品”“林都北药”等绿色特色知名品牌,实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打造培育工程,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各类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提高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企业树立公平竞争意识,自觉依法合规经营,避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正确认知商业秘密范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专栏2 黑龙江(伊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功能建设工程
四、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
(一)提升专利高质量创造能力
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施专利提质增量计划,围绕生态旅游、新材料、新能源、木材精深加工、北药开发和森林食品等支柱产业,创造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促进重点优势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推动全市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加快转化。
专栏3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知识产权协同创造。在市级科研项目中,把知识产权作为核心衡量指标严格把控审查。深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新机制,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并围绕技术标准制定加强专利布局,构建企业核心技术专利池,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
专栏4 发明专利培育工程
(二)加强商标品牌培育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从进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需求出发,构建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名优自主商标品牌的聚集、辐射和引领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品牌为动力,创造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优自主商标品牌。加强商标注册指导宣传服务,提升企业商标注册意识。
全力打造区域商标品牌。建立区域商标品牌培育名录,努力打造出优质的区域商标品牌,实现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稳步增长、商标管理台账制度逐步完善的工作目标。对知识产权比较重视和运用较好的商标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在企业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跨类保护时,积极支持这类企业提出驰名商标诉求,为企业驰名商标诉求提供行政指导。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净化知识产权市场营商环境。
(三)推动高质量版权创造
鼓励版权作品创作生产。推进版权示范单位创建,增强我市版权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产品传播。
推进版权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倡导建立版权行业社会团体管理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版权公共服务运用和产品服务供给。加大版权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繁荣版权创新发展工程。促进版权单位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版权在推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五、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一)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防范化解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对企业研发成果通过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等方式进行保护,制定知识产权运用、风险管控等程序,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强化专利预警、商标、营销方案、广告语等相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规避侵权风险。
(二)加强涉农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加强植物新品种开发运用富农。充分发挥我市农林资源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加强与省内种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引进示范推广农作物优良新品种,推进特色农业种质资源创新,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在我市转化落地,促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伊春蓝莓”“伊春黑木耳”等绿色有机食品与地理标志农产品融合发展,形成品牌叠加效应,培育壮大主导产业。
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兴农。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运用和推广,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和品牌特色,带动特色产业壮大发展,扩大地理标志助力经济发展辐射效应,突出地理标志特色品质,打造市场声誉口碑,提高地理标志品牌附加值和竞争力,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提供鲜活经验。
专栏5 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三)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开展“政企银保服”对接活动,畅通供需对接交流渠道。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探索建立我市知识产权质押机制,研究有效缓解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开展质押融资工作,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试点示范城市引领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伊春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
(二)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贯标、托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
专栏6 开展专利导航工作
(三)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功能
加大对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宣传。引导公众及企业充分利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知识产权和企业有效对接,提升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效能。
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栏。加快建设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为主的网点网络,为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便民利民的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对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逐步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为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的宣传,讲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专题教育。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系列活动,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实践能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水平,增强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丰富知识产权文化作品。支持创作兼具社会及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普及读物,增强传播普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优秀作品创作,推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题材影视文化作品,弘扬知识产权正能量。
七、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助力企业参与海外竞争
(一)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畅通国际合作交流渠道,充分发挥黑龙江与俄罗斯毗邻的地缘优势,在知识产权信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边境保护等方面建立务实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哈洽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会展,积极推进行业知识产权交流协作,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
(二)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运用
做好申报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的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工作,更加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力度,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明确规划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和进度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对规划实施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结合伊春市工作实际,按照财政事权,由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的保障。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监测评估制度,监测规划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工作力度,定期总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将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推动规划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