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伊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伊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方面。
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对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进行补贴;吸引外来人口,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对外来人员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进行补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继续支持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解决二手房交易中抵押难题,实施带押过户政策;同时提出公积金家庭成员互助政策、公积金提取等便民措施。
(二)科学调配房地产供给方面。
支持部分非住宅库存房向市场化租赁住房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转化;为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拆迁难问题,明确在供地时坚持“净地”出让;支持康养旅游地产发展,按照康养度假地产在用地上给予适当倾斜的原则,提出在项目用地上支持向康养度假用地转换的措施;解决康养度假人群的需求,引导开发企业科学确定户型,并鼓励开展住宅全装修项目;积极开展促销活动,活跃房地产市场。
(三)金融政策支持方面。
灵活调整个人首套房贷款利率,促进房地产发展。
三、执行时间: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已明确执行期限以外,其他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