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住建部近年来多次发文,要求进一步确定历史建筑,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先后出台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省住建厅向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发布《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函》,分别从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抓好保护传承;明确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保护传承;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好保护传承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二、认定标准
按照2023年8月省住建厅发布《黑龙江省历史建筑认定工作导则》之规定,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可被认定为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潜在对象分为两种情况:主体建成 30 年以上,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在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建成不满 30 年,但具有特殊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或者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中,主体建成30 年以上指现存主体的建造年代或重修年代
三、专家论证
11月8日,我局组织市文广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史志办,伊美区住建局、乌翠区住建局对上述两处历史建筑开展了专家论证工作,同意纳入历史建筑名录,同时将论证结果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12月18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符合合法性审查要求。
四、历史建筑介绍
1.伊春森工美溪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对青山林场场部
位于伊美区美溪镇,始建于1959年,是对青山林场场部,见证了对青山林场的发展。
2.乌翠区政府机关大楼
位于乌翠区保安街888号,始建于1987年,砖混结构,最早用于翠峦区政府机关办公,见证了翠峦区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现为乌翠区政府办公楼。
原文链接: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2110/202312/337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