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伊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和实施成效,结合伊春市实际,对2020年出台的《伊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编制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黑科规〔2022〕3号)、《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黑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工作规程》(黑科规〔2024〕3号)和《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伊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专家咨询、科研诚信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共29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市级科技计划定位、管理原则、支持方向、项目类别等内容。
第二章,项目立项,共8条。明确了立项基本环节、项目管理层级、项目申请条件和方式、受理程序等内容。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共2条。明确了项目管理层级、专项及指南编制论证、指南发布等管理流程。
第四章,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共6条。明确了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程序、结论及延期申请等内容。
第五章,专家咨询,共3条。明确了专家库建立管理、咨询专家遴选原则、应具备基本条件等内容。
第六章,科研诚信管理,共5条。明确了信用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监督、咨询专家监督等管理监督机制。
第七章,附则,共1条。对实施时间及有效期作出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