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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 和再利用工作》的十问十答

日期: 2022-10-14 00:00 来源: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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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土壤耕作层?

答:耕作层是由长期耕作形成的土壤表层,厚度一般为15-20cm,与下伏层区分明显,养分含量比较丰富,是农作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

问:什么是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答: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采取工程手段将建设占用耕地所涉及的适合耕种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并用于原地或异地土地整治或其他用途的剥离、储存、运输、利用等一系列相关技术活动的总称。

问:为什么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答:我市处于东北黑土区,黑土耕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耕作层土壤剥离后可以与土地整治项目、低产田改良、苗床土、城镇绿化等工程无缝对接,改善耕地土壤质量,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就是在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

问:《伊春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暂行办法》的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伊春市全面推行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出台《伊春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暂行办法》的意义?

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优质黑土耕地的重要举措,是伊春市在新形势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途径。

问:《伊春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暂行办法》适用范围?

答:农用地转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临时用地占用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涉及破坏耕作层的耕地,在项目建设占用前均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问: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流程?

答:可以大致分为编制方案、剥离储存、组织验收、剥离土壤利用四步。

问:表土剥离方案编制工作由谁承担?

答: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由剥离实施主体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论证。设施农业用地涉及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可不编制方案,由项目用地单位(个人)直接实施剥离。

问: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由谁验收,如何验收?

答:耕作层土壤剥离完成后,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耕地耕作层剥离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内容应符合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 23/T 2913-2021)。采取外业核查和内业资料评审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通过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达验收合格意见。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设施农业项目占用耕地破坏耕作层的验收,采取外业核查的方式确定其开展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

问:剥离耕作层土壤如何开展再利用工作,可以用于哪些用途?

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指导和规范剥离耕作层土壤的交易行为,完善剥离耕作层土壤有偿使用制度。剥离的土壤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富余土壤可以用于绿化。通过市场化有偿使用的,应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集体土地耕作层剥离的土壤应纳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