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发布日期:2021.12.10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3

伊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工作职责:

(一)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市级及辖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移动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的运用监管;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考核评价工作。

(四)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承担既有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参与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现场调查;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重点污染源监测和日常监督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完成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花园路17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王雁斌

联系电话:36467783646726

伊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工作职责:

(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及生态与遥感技术的环境基础理论的研究及应用推广。

(三)与国家及省内外相关环科院所协作,研究区域与流域环境问题,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四)按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为环境保护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等环保领域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五)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相关技术文件的技术审核及技术支撑工作。

(六)完成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花园路17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孙泉盛

联系电话:3647347

伊春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支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设施、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指导检查。

(三)承担生态环境安全综合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承担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

(五)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现场调查与损害评估工作;配合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六)承担12369环境保护举报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花园路17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袁常斌

联系电话:3642752